重要告知与声明
1.保障年龄:1-80周岁;
2.保障金额:详见保障内容;
3.购买份数:每位被保险人限购1份;
4.保障期间:1-45天或1年;
5.特别说明:
(1) 如保险期间选择1年,出行次数不限,单次旅行天数不超过30天;
(2)71周岁至8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意外身故、烧伤、残疾”、“医药费用补偿”的保险金额为保单所载金额的一半,保险费维持不变;
(3)本保险保障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内的旅行;
(4)不承保在下列期间或由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侵略、外敌行为、敌对(不论是否宣战)、内战、叛乱、革命、起义、军事行动或篡权、受任何政府或国家权力机构的指挥对财产的没收或国有化或征用或毁坏或破坏的、暴乱骚乱;
(5)根据保监会规定,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包括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以及航空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投保年龄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投保年龄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对于被保险人的投保限额超过上述规定的不再承保,若尚未达到限额的仅就差额部分进行承保;
6.保单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如实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类型、号码等客户个人信息,是与计算保费、核保、客户回访等事项直接相关的重要客户信息,请您如实完整提供并正确填写;
8.信息安全:我们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制度管理,保护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