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爆炸家庭财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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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期限
1年
保障金额
详见保障内容
投保份数
1份
价格
68元
已下架

保险责任

房屋主体及附属设备 500万
室内装潢 100万
第三者人身伤亡 8万
第三者财产损失 2万

保险责任(详见条款)

保险责任 保障金额(元) 说明
房屋主体及附属设备 500万 由于火灾、爆炸导致的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在保险金额内赔偿;由于条款约定的其他原因导致的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损失,保险公司年累计赔偿限额1000元。
室内装潢 100万 由于火灾、爆炸导致的室内装潢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在保险金额内赔偿;由于条款约定的其他原因导致的室内装潢损失,保险公司年累计赔偿限额1000元。
第三者人身伤亡 8万 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在本保险单载明的被保险人住址内,因过失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限额8万;法律费用赔偿限额1万;由于条款约定的其他原因导致的第三者人身伤亡,保险公司年累计赔偿限额1000元。
第三者财产损失 2万 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在本保险单载明的被保险人住址内,因过失造成第三者的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限额2万;法律费用赔偿限额1万;由于条款约定的其他原因导致的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年累计赔偿限额1000元。

重要告知与声明

1.本产品名称为“火灾爆炸家庭财产保障”,由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以下简称“众安保险”),众安保险总部设立于上海,在全国不设分支机构,通过互联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开展与互联网交易直接相关的保险业务;

2.保障年龄:投保人为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被保险人为18-80周岁的房产所有人;

3.保障金额:详见保障内容;

4.购买份数:每位被保险人限购1份;

5.保障期间:1年,保单生效时间为投保并缴纳保费的第3日零时;

6.本保险仅承保建筑结构为钢混或砖混结构,且不用于生产经营的居民住宅;

7.保单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如实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类型、号码等客户个人信息,是与计算保费、核保、客户回访等事项直接相关的重要客户信息,请您如实完整提供并正确填写;

9.信息安全:我们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制度管理,保护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