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行险产品计划

保障期限
价格
4.7元起
已下架

保险责任

意外骨折 0.5万
意外医疗 0.1万
意外身故 0.5万
意外伤残 0.05万

保险责任(详见条款)

保险责任 保障金额(元) 说明
意外骨折 0.5万 骑行时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骨折,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5000元
意外医疗 0.1万 骑行时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事故单独且唯一导致伤害,在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治疗(包含意外门、急诊或意外住院医疗),保险公司根据实际发生费用赔付,最高1000元
意外身故 0.5万 骑行时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 害事故单独且直接导致身故,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5000元
意外伤残 0.05万 骑行时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 日) 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单独且直接导致身体伤残的,保险公司依据伤残等级赔付,最高500元

重要告知与声明

1.保障年龄:18-65周岁,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必须为同一人;

2.保障金额:详见保障责任内容;

3.购买份数:最多可购买2份;

4.保障期间:30天或364天,由购买时自主选择;

5.保单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如实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类型、号码,以及投保人的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等客户个人信息,是与计算保费、核保、寄送保单、客户回访等事项直接相关的重要客户信息,请您如实完整提供并正确填写;

7.信息安全:我们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制度管理,保护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

8.本产品不承保职业:钢骨结构工人、鹰架架设工人、建筑水电工(地下)、建筑业短工、潜水工程人员、爆破工作人员、有关高压电之工作人员、硫酸/盐酸/硝酸制造工、火药爆竹制造及处理人、烟囱清洁工、特技演员、动物园驯兽师、远洋渔船船员、近海船船员、矿工、所有海上作业人员(含潜水作业人员)、战地记者、电力高压电工程设施人员、镇爆警察、特种兵;

9.本产品不承保地区:被保险人去往如下地区发生的意外事故:古巴、车臣地区、乌克兰、阿富汗、布隆迪、刚果、科特迪瓦、利比亚、尼日利亚、卢旺达、塞拉利昂、索马里、苏丹、朝鲜、也门、前南斯拉夫地区、伊朗、伊拉克、叙利亚及其他处于战争状态或已被宣告为紧急状态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