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安全险

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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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期限
1年
保障金额
100万元
投保份数
1份
价格
1.99元
已下架

保险责任

易付宝账户余额资金损失、易付宝快捷支付、绑定银行卡等在易付宝被盗用的资金损失 100万

保险责任(详见条款)

保险责任 保障金额(元) 说明
易付宝账户余额资金损失、易付宝快捷支付、绑定银行卡等在易付宝被盗用的资金损失 100万 详见条款

重要告知与声明

1、本产品名称为“账户安全险”,由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以下简称“众安保险”),众安保险总部设立于上海,在全国不设分支机构,通过互联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开展与互联网交易直接相关的保险业务;

2、本保险产品的投保人应为“易付宝”账户的所有人,且需年满18周岁;

3、本保险产品仅限本人投保,即被保险人应当为投保人本人;

4、本保险产品每人仅限投保一份,多投保无效且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5、本保险产品一经投保,保险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退保;

6、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否则对于因此扩大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7、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金额进行赔偿,且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的累计总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合同中载明的保险金额;

8、本保险产品为您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的表现形式。投保成功后,您可以登录苏宁易购PC端网站:www.suning.com我的保单中,查看并下载电子保单;

9、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并就保险公司提出的询问据实告知,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解除保险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a.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b.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c.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d.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10、确认购买本保险产品前,请您仔细阅读本《重要告知及声明》及《保险条款》的相关内容,充分了解并同意保险利益及保障范围;

11、若需咨询保险产品的其他相关事宜,可拨打众安保险客服电话:400-999-9595。

12、保险公司需投保人及被保人的个人信息才可承保。如您选择投保,则视为您同意授权苏宁将承保所需的个人信息传送至保险公司。

1、报案

      发生保险事故后,请及时致电苏宁易付宝钱包客服报案,并由苏宁易付宝钱包客服收集报案资料进行初审,申请理赔

2、保险公司核赔

      苏宁易付宝钱包在初审通过后,将由众安保险进行进一步的审核,赔款给付及结案

3、结案并支付

      根据审核结果进行理赔并将理赔款支付至被保险人指定的银行账户。